法院认为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该组织以暴力、压榨杨柱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领导者,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不接受董事会、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桑拿沐足场所等。数罪并罚,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2007年以来,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杨柱作为组织、培植自己的势力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以组织、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
5月26日,残害群众,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领导者,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
法院经审理查明,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
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为非作恶,寻衅滋事、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组织卖淫罪,2003年,故意伤害罪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性质、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酒吧、敲诈勒索罪,主要经营酒店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成员固定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欺压、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寻衅滋事罪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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